北京民族大学社会声誉


  

1、1986年批准建立党组织(民办高校最早),2003年批准将党总支建制改为党委建制。

2、1993年定为国家首批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学校。

3、1997年11月被中国成教协、民办高教委评为“民办高校先进单位”。

4、1998年8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评为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”。

5、1999年学校校园被房山区绿化委定为“花园式单位”。

6、2002年经市教委组织专家评估定为“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估合格学校。

7、2003年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评为“03年度诚信招生示范学校”。

8、2004年经中国教育电视台和求学网组织普查,我校被评为“北京市民满意民办大学”,进而被评为2004年“北京十佳市民满意民办大学”。

9、2004年被中国成教协评为“诚信办学示范学校”暨“民族特色教育合作共建单位”。

10、2004年被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术鉴定中心定为“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(ATA)授权考试站”。

11、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鉴定中心定为“秘书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点”。

12、2005年1月被教育部中央教科所教育与人力资源研究部,《中国民办教育》杂志社,北京中青世嘉教育机构联合授予“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”。

13、我校珠宝学院学生可申请考取中国轻工联合会(原轻工部)和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颁发的“珠宝鉴定师资格证书”以及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“技工技能等级职称”证书和两部颁发的“首饰设计师资格”证书。以上证书国家承认资质。

14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、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我校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”

15、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、教育改变中国活动组委员会授予我校“全国十佳民办大学”

16、教育部中央教研所与人力资源研究部授予我校“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”

17、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授予我校“全国民办高校就业竞争力50强”

18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、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授予我校“民办高校先进单位”

19、北京市民政局授予我校“先进民间组织”

20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、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授予我校“民办高校先进单位”

21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、陈香梅教科文奖办公室授予我校“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”

22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授予我校“民办高等教育创业奖”

23、中青在线授予我校“2005年会员学校诚信接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