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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公务员考试→考试政策→2004年国家公务员招考解读

 

弄虚作假者禁考5年——解读2007年上海市公务员招考五大特点

 

   
     

据有关人士介绍,作为《公务员法》颁布后的首次招考,2007年上海市公务员招录比往年更加科学、规范。

  职位进一步向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考生倾斜。去年,本市在2006年上海市公务员招考首次明确提出,市、区县级机关中,三分之一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,今年这一比例提高到了40%。
 
  考试科目新增一门。此次公务员招考笔试的专业考试科目由过去的五门增加到了六门,除原来的政法、综合管理、经济管理、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之外,新增了“城市建设管理”一项。据介绍,“城市建设管理”原来是并在“综合管理”中的,但因为上海城市建设对相关公务员的专业要求越来越高,有关部门将其单列出来,以保证招录的公务员能够符合要求。

  特警职位不再单独考试。此次招录的公务员中,有50名具备特殊技能的特警队员,其中包括面向全国招考的10名直升机飞行员以及相关的机械、电子设备维护和管理人员。与以往的单独招考不同,此番这批特殊职位的招考与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同步进行,但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,以便当场对考生进行多项资格审查。

  法院聘任制书记员须多考一门。报考2007年本市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的考生,除了须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以外,还必须在公务员职位报名(2007年3月1日)前,通过《汉字速录水平测试》并达到4级以上水平。

  弄虚作假者禁考5年。诚信是公务员的首要素质,为了强调这一点,2007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对于编造假文凭、假经历、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也不断加大,由过去的禁考3年变为禁考5年。(来源:东方网-文汇报)

 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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