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2007年11月5日下午四点,法学院全体师生在203教室举行了十七大学习研讨会,法学院院长
桂梦美老师对十七大报告及新党章的内容,结合法律专业的特殊性,给全院同学作了深刻讲解。校团委书
记马玉林老师参加了会议并作了讲话。会议历时两个多小时,通过对十七大报告及新党章的学习,增进了
我院同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信心和动力。同学们纷纷表示: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,一定积极落实十七
大精神做好一个法学学习者,积极承担法制传播者的义务,为和谐校园,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绵薄之力。
(05级法律〓丁昌旺/稿)
【关闭窗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