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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北京民族大学保卫处工作计划
2004年,保卫处要在校领导及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结合我校各项工作的实际,以满腔的政治热情,严肃的工作态度,努力在管理的深层上下功夫,营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。 1.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: 寒假结束后,请公安消防部门给全校学生上法制,消防安全课1~~2次,宿舍楼区,大院内悬挂消防横幅,楼道内张贴宣传标语及防火防盗提示,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系列展板,年内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。 2.加强门卫管理: 要对机动车携带物品加强检查,没有校方批准手续的物品立即扣留审查,出入人员及车辆有详细登记,积极疏导校门候车的学生要求学生到候车亭内候车,年内力求消灭乙方责任事故。 3.建立信息反馈系统: 经常与管理员,班主任互通情况,掌握学生思想脉搏发现事件苗头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,尤其在发生重大疫情,重大治安刑事案件,斗殴事件,群体,政治事件,法轮功邪教事件,火灾事故,立即启动紧急预案,进行有效防控,教育全体师生要在学校就餐,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。 4.坚持谁主管,谁负责的原则,加强对学生用火,用电及大型活动的管理: a.各岗位责任制上墙,责任落实到人,定期检查人员在岗情况,制度落实情况有记录,有考核。 b.加大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力度,对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要强制拆除,没收并严肃处理,力争在年内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。 c.对各院系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,南院会议室超过100人蓝天礼堂超过300人,组织者必须提前3天向保卫处,申报名单,活动内容,安全内容,安全保证措施,经严格审核后报请校领导批准。 d.在学校组织的招生工作,校庆,运动会等活动中,要精心布置认真组织,做到安全措施得力,万无一失。 5.搞好协作关系: 积极与各院系,处室密切合作,齐心协力,加强检查不留死角,创造性的开展工作,努力把04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新水平。 北京民族大学保卫处 2004年1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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